市环保局深入学习贯彻新《环保法》和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
发布日期:2017-06-03 浏览次数:1314
新《环保法》及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》颁布后,我市开展了高规格、大规模、多层次的宣传活动,努力营造政府关注、企业关切、公众知晓的浓厚的氛围,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、企业法人、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意识。一是加强各级干部培训。邀请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、环保部政研中心主任夏光,为全市四大班子和县(市)区、市直部门领导专题解读《环保法》,邀请省环保厅专家为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作《环保条例》专题讲座;举办了2期县(市)区环保局领导班子和乡镇(街道)环保干部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,邀请环保部专家、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对全市环保系统人员提前进行培训,做到先行一步。二是加强企业法人培训。分批举办了全市国控、省控及市控企业法人代表培训班,印发致全市企业法人代表一封公开信,在门户网站、报刊刊登《环保法》的专题解读文章,各地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将按日计罚、查封扣押、限产停产、信息公开、行政拘留等《环保法》及配套办法进行广泛宣讲,促进企业知法守法,推动环保自律。三是加强社会宣传。配合市人大持续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活动,切实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。把《环保法》、《环保条例》学习宣传纳入绿色社区、绿色学校和绿色企业创建,在六•五世界环境日专门设立宣传服务台,发放《环保法》和《环保条例》单行本搭建环保微博、微信平台,走进安徽新闻广播电台《安徽之声》和合肥新闻《都市直通车》栏目现场,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,让市民及时了解《环保法》和《环保条例》。举行“环保开放日”活动,让市民代表、媒体记者、环保志愿者走进环保基层一线,亲身感受环保,参与环保宣传,推动全社会认识《环保法》。